全区广大人民群众:
为了加强公路保护,保障公路完好、安全和畅通,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将对全区县、乡、村道路进行维护。现通告凡未经审批擅自在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的建筑物、构筑物,限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自行拆除,逾期未自行拆除的,区政府将责成区交通运输局依法立案查处。请全区广大人民群众周知、理解并配合此次道路维护工作,以促进全区道路维护工作顺利完成。
特此通告!
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
2024年4月11日
主办: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 承办: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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